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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快报 本文作者:www.mctm.net 发布时间:2022-05-25
法律文书误将“中止”写成“终止”正当大家都认为王老吉商标案中,加多宝一方出现转机时,剧情却急转直下,原来是场乌龙。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收到了来自加多宝的声明,当中提到,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于6月20日收到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答复信访人通知书》,当中显示,检察院终止侦查陈鸿道案件。同时,加多宝还透露,此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立案后,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了问询。但在昨晚十点多,记者却受到消息称,广州市检察院表示上述文件出现笔误,将“中止侦查”写成了“终止侦查”的笔误。可知,这一字之差,对于这场案件来说足以谬以千里。
■新快报记者陆琨倩庞倩影
获“终止侦查”答复加多宝喜出望外
昨日下午约3时,加多宝突然对外披露,在6月20日收到了广州市检察院的通知书,其核心内容是该检查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原广州医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一案终止侦查。记者了解到,此前决定广药与加多宝签订的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是否有效的关键,就是陈鸿道是否向原广药的李益民行贿。在这种因果关系下,新进展可能使加多宝在王老吉商标案中翻盘。
关于“终止侦查”,根据2002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解释,“经过侦查,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终止侦查。”因此,根据法律文献来看,“终止侦查”也就是说案件没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那么案件就应当撤销。
虽然对此观点,也有律师表达了不同意见。广州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汤喜友认为,“终止”并不意味着“撤销”,只是案件的侦查阶段已经告一段落。这当中有两个可能,一是已经找到证据证明陈鸿道行贿,另一方面是证明陈鸿道并无行贿。若最终“撤销案件”,则加多宝在仲裁败诉后可能有翻盘机会,“但目前案件发展方向还需要等待新消息。”但无论如何,“终止侦查”意味王老吉商标案可能有新的转机。
而后,记者也采访了广药内部人士,但他向记者表示,广州市检察院不可能撤销陈鸿道案件。如果撤销,即意味着对原行贿案的全盘否定。而实际情况是,广药集团原领导因受贿目前还在监狱服刑。“如果撤销,是不是要对目前尚在服刑的广药原领导启动国家赔偿?”该广药内部人士反问。
“中止”成“终止”
案件上演惊天逆转
加多宝发布消息后,到下午五六点钟时,各大门户网站已经陆续把报道挂在了网页的显眼位置。当各界都认为现转机时,昨晚十点多,事件却起了迥然不同的变化。记者最新获悉,广州市检察院已向媒体承认“终止侦查”是“中止侦查”的笔误。
关于“中止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记者表示,“中止侦查”和“终止侦查”确实有着非常大的区别,中止侦查意味着暂时中止侦查,中止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侦查的时间内,“这有利于延长案件的侦查时间,一般采用中止侦查都是因为客观情况。”
事实上,广药曾对外透露,自2004年陈鸿道行贿案东窗事发,行贿人陈鸿道弃保潜逃,目前仍在抓捕归案当中。本次“中止侦查”对加多宝并不属有利现象。
加多宝认为
庭审过程有违公平
与昨日一道被加多宝公开的还有上述案件仲裁的庭审细节。加多宝一直对外表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原因之一就是仲裁程序违规。昨日,加多宝公布了更多的违规细节。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透露,仲裁庭开庭仅用了3个多小时,“在仲裁案开庭前一个多月,仲裁员就收到了开庭通知,但在开庭前两天,广药指定的仲裁员朱征夫却突然告知秘书局,因在昆明中院有重要业务,必须在开庭当天下午下班前赶到昆明中院,希望能够尽早结束庭审。为此,仲裁庭宣布开庭将在当天上午结束。”
据加多宝方面称,在仲裁庭上,鸿道集团一方提供的证据有300页,而广药集团(下称“广药”)则提供了两份专项审计报告,加多宝认为,“单是证据质证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一天都很难完成。仲裁庭这种对庭审时间限定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本案不可能给予当事人以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加多宝还称,在庭审过程中,仲裁员多次打断鸿道集团代理人发言。而根据《仲裁法》第47条、第29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在任何情形下,仲裁庭均应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各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论的合理机会。”
对此,广药并不认同,广药内部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一般的仲裁案件只会持续180天,但王老吉商标案持续了380天,足以证明该案件资料整理的充分性和详细。其次,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全球140个国家承认的机构,其权威性不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