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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为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本文作者:www.mctm.net      发布时间:2022-05-25

  随着改革开放大潮的蓬勃兴起,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3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近十年来,在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刻的国际形势下以及我国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的国内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日前,中国经济时报专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李志军,以期回顾近十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重要进展及其间的问题反思。

  重要进展与影响、意义

  中国经济时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

  李志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和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一方面,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并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另外,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成效显著。另一方面,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并通过1998年和2008年两次政府机构改革,明确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目前,在我国有多个部门分别履行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联系,部门间和区域间的执法协作也更加密切。

  在知识产权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主要表现在激发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

  中国经济时报: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等方面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和意义?

  李志军: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为实现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增加,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较大改善,市场主体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逐渐提高,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大量科技成果的不断涌现,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内外高新技术的转移与应用,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同时,立足国情,探索建立了具有我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推动了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从而提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舞台上的地位。

  中国经济时报:近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有哪些重大进展?

  李志军: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研究制定、颁布和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研究制定《纲要》,历时3年多、凝聚了33家中央单位和400余位知名专家的心血和智慧。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一是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家层面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方向;二是知识产权工作从专业部门,逐步融入经济、技术、社会、教育等各领域、各部门,形成社会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从以制度建设为主转向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提高全社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纲要》颁布以后,初步形成了在国务院领导下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作推进的战略实施体系,每年出台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扎实推进《纲要》的贯彻落实。在部门层面,15个部门制定了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或具体工作方案。在地方层面,已有26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有效推动了战略实施工作在全国范围蓬勃开展。

  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顺利完成,使得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

  实施情况与存在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推进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如何?

  李志军:《纲要》实施4年来,我国的各项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总体看,战略目标稳步实现,大部分阶段性目标能够完成,少数目标还需努力。各类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质量逐步改善;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所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逐渐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满意度上升;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主体的地位日益巩固,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作用增强;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我国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为了推进《纲要》的实施,国务院批准成立由28个相关部委参加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了知识产权各相关工作单位之间的互相交流,加深了相互了解,统一了思想,锻炼了人才,确立了共同努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工作思路和机制。自2009年起,联席会议每年制定《纲要》年度推进计划,紧紧围绕《纲要》提出的9项战略措施,编制推进计划。4年合计制定了600多项具体推进措施。在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年度推进计划正在稳步推进,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在推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的同时,积极推进专项行动,效果比较明显。知识产权政策逐步融入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中,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推动地方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6个地市(区)颁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纲要》的实施意见,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一些地方政府创新工作方法,政策上有突破。如,江苏、广东等地率先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此外,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培养人才,提高管理和执法能力。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中的地位有所提高。

  中国经济时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推进计划过程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其原因是什么?

  李志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年度推进计划以工作计划为主,战略重点不够突出。在连续三年的推进计划中,每年160—200多项任务,大都是各部门的日常工作,针对《纲要》开辟新的领域和内容不多;专项行动等短期活动较多,法规机制、公共服务平台等制度性、基础性建设推进缓慢。二是推进计划与产业竞争战略联系不够紧密,综合性不强,针对《纲要》围绕某一主题集中推进的措施较少。三是部门协调不够,单项任务多于合作任务,部分任务部门职能交叉。在推进计划中,各相关部门合作推进的工作不多,力量分散,难以取得重大突破。四是推进计划的阶段性目标不明确,中长期任务短期化,各年任务重复较多。受工作性质、工作基础和外部环境影响,推进工作发展不平衡。五是缺乏管理创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机制和手段不足。一方面,存在以文件落实《纲要》的现象。有些部门以发文件作为完成任务的标准,而不考虑具体实施效果。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对发达国家提出的敏感问题方面应对措施不力。六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政策评价体系不健全,推进计划难以量化评估。七是知识产权的统计工作不平衡,评估工作难以获得相应的统计数据。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处于初级阶段;组织实施机构层次较低,缺少督促机制;经费和队伍不落实,难以可持续发展;有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在部分领域有重叠和交叉,一些任务的牵头部门没有把自己牵头的任务列为本部门的主要工作,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对知识产权的规律性认识不足。

  下一步如何推进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下一步应该如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

  李志军: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意识到,我国正处于从要素驱动发展转向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转型期,技术进步和创新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现阶段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承上启下阶段。因此,应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保障作用,营造合理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提高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将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具体应从6个方面入手:实现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工作重点的战略调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加强统筹安排和部门协调,改进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重点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的统计体系,加强《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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