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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江苏网 本文作者:www.mctm.net 发布时间:2023-09-13
“非诚勿扰”惹官司中国江苏网10月11日讯今年5月24日,扬子晚报报道了温州小伙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一案。昨天是该案第二次庭审,江苏台坚持此前的答辩意见,认为“非诚勿扰”无论是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金阿欢注册的有所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当庭拒绝调解。
通讯员 玄妍 扬子晚报记者 陈珊珊
前情回顾
“非誠勿擾”商标持有人告“非诚勿扰”
30岁的金阿欢是“非誠勿擾”文字商标的拥有者。2009年2月,电影《非诚勿扰》刚开播没多久,温州人金阿欢就嗅到了电影名称的市场价值,他参照电影海报字样,采用繁体写法,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非誠勿擾”文字商标。其时,江苏卫视栏目“非诚勿扰”还没出炉。等到2010年9月,金阿欢取得商标注册证时,“非诚勿扰”已经热播几个月。
取得商标注册证后,金阿欢迅速启动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创办了号称“中国第一实体婚恋加盟品牌”的“非誠勿擾”婚恋交友网站。
之所以来南京打官司,金阿欢说,实在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给他的经营造成困扰。金阿欢说,他想把“非誠勿擾”打造成线下婚介连锁,营销过程中,很多加盟商误以为他跟江苏电视台有关,而他跟加盟商解释清楚误会后,对方会想“哦,原来是山寨”,信任度立马降低。
何谓停止侵权,诉状没有细说。第一次庭审时,金阿欢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江苏台应当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文字进行宣传。不过江苏台认为,真实意图就是想让节目改名。记者也曾就此致电金阿欢,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具体诉求可在调解时进行商榷。
不过,昨天的庭审中,金阿欢的律师明确“停止侵权”的诉求包括改名。
记者注意到,金阿欢未提出索赔要求。对此,他表示,一是因为还没有对赔偿金额进行核算,二是不想让别人误以为自己炒作。“我只是为了维权,如果人人都可以随意使用商标,那市场秩序就会混乱无章。”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