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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佛山日报 本文作者:www.mctm.net 发布时间:2023-09-13
商标注册中心最新报道:佛山名仕与法国梦特娇对薄最高法院。制图/胡钢桥
文/佛山日报记者 陈颖
广佛都市网讯 同样是“红花绿叶”LOGO,如果打在法国品牌梦特娇的皮带上,动辄200~300元一条;但如果打在佛山名仕出产的皮带上,价格便降了2~3倍。
在过去的十年时间里,围绕这一枚“红花绿叶”商标,佛山市名仕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名仕”)与“洋品牌”梦特娇持有者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下简称“梦特娇”)多次对簿公堂,梦特娇多次败诉仍不甘心,最近更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后提出再审,二者之间的斗法再次引发了各方“洋”、“土”品牌商标之争的关注。
佛山名仕
商标修改突遭“异议”
“我们不是傍大款,而是被别人搭了顺风车。”55岁的名仕总经理伦仲铭昨日拿出一大摞旧报纸复印件来证明公司过去的“威水史”。据其介绍,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名仕的“杏花牌”皮带已经走向全国,在诸多报纸被赞为“可与洋货比美”。而如今,因为在商标上遭遇梦特娇的垄断围堵,名仕的发展被死死地束缚住。
“上世纪90年代,名仕的产品在国内声名鹊起。”在南海工商局的提醒下,名仕开始对“杏花”图形商标进行注册。因为名仕前身杏头厂位于南庄镇杏头村,于是伦仲铭便以杏花的图形设计出花朵商标。
“这枚图案,我们1975年已经开始使用了。”伦仲铭表示,1986年,他们的“杏花及图形”商标成功注册,被核准使用在第25类“猪、牛皮裤带”上,1990年由于商标法类别更改,他们在对“杏花及图形”进行修改完善,成功申请获注第26类“裤带扣、女装群扣、皮包扣、鞋花扣”的使用。
一路来注册商标都顺风顺水的名仕没有想到,2001之后,商标的事变得麻烦起来。据介绍,2001年7月,佛山名仕实业有限公司再次以该杏花图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多个类别商标,却被梦特娇以1994年注册的花图形商标是驰名商标为由,向国家商标局商评委提出异议商标。
在屡次遭遇商标注册碰壁的4年后,名仕于2005年8月向国家商标局商评委提出异议,认为“杏花牌”注册在先,要求撤销“梦特娇”的花朵商标。2009年8月3日,国家商标局商评委作出争议裁定书,裁定予以撤销梦特娇的标号为319295的商标。
梦特娇 官司屡败屡诉
但对于上述裁定结果,梦特娇很不满意。很快,梦特娇通过行政诉讼,将国家商标总局、名仕一起告上北京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判决:维持原判。梦特娇不服,再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再次作出维持原判判决。
可是屡败屡战的梦特娇对终审结果依旧不甘心,今年3月份以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为由,申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这个图形,梦特娇早在上世纪80年初进入中国就使用。”梦特娇代理律师、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波表示,梦特娇的花形商标早在19世纪50年代就在马德里进行注册,1985年之前便在中国“鞋帽类”产品上获得注册。“以前名仕的商标和梦特娇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其在2000年左右重新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像梦特娇。”李永波表示,彼时正是梦特娇发展最快的时候,名仕有“傍大款”的嫌疑。“双方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小。”据悉,名仕提出了让梦特娇退出皮带市场的和解方案,对此,李永波认为不可能实现。
据悉,再审案件已于11月23日开庭审理,不过,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对于名仕来说,即便高院再审获胜,接下来还有10多个和梦特娇的案子要继续打,这条路还很长。”名仕代理律师严兵表示,这一次的判决对名仕接下来的纠纷具有重大的意义。
纠纷之结 一个商标,两家均合法注册
记者发现,导致双发 “斗法”十年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双方都取得合法的花形图案商标,梦特娇的注册类型属于25类的“皮带(服饰)”,而名仕所持有的是26类的“裤带扣、女装裙扣、皮包扣、鞋花扣”的商标。
“这里面有中国商标法不断更改所遗留下来的历史原因。”名仕代理律师严兵表示,在有关注册商品的类别上,中国的商标法经过多次更改,导致了双发均在25类和26类取得合法商标,而实际上,皮带和皮带扣商品与配件的关系,必须是同时出现的,是类似商品。
新闻延伸
梦特娇曾告倒佛山陶企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多年来,在商标纠纷案件中,梦特娇可谓是一位长期“斗士”。此前,佛山就有一家陶瓷企业被其告倒。2006年4月,梦特娇因为佛山市石湾新科迪陶瓷有限公司在其瓷砖上使用与“梦特娇”法文标志相同的商标并注册了“梦特娇”中文通用网址,将新科迪告上法庭。最终,新科迪以失败告终,被要求赔偿50万元,不得再使用“梦特娇”法文商标,以及将中文通用网址归梦特娇所有。就在法院判决后的不到两个月时间里,新科迪因资金链告急而宣告倒闭。
“在和国外洋品牌的交锋中,中国企业正在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教研室朱玲弟教授表示,国外知名品牌由于名气较大,再加上实力较为雄厚,往往在商标权利申诉上处于优势地位。最近几年来,中国的本土企业正由于各种原因,在和洋品牌的商标争夺战中付出沉重代价,这里面既有中国企业早期发展采取“傍大款”成长后留下的问题,也有中国商标法在过去数年中留下的体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