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长沙商标注册第62939072号“财福汇”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本文来源:http://www.mctm.net 本文作者:长沙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23-09-13
长沙商标注册中心最新报道:第62939072号“财福汇”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异议人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贵州串鸣食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92期《商标公告》第62939072号“财福汇”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财福汇”指定使用于第29类商品及第35类服务上。异议人对指定使用在第29类“包装好的肉;食用油;蛋”等商品上的该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554640号“汇福”、第1554642号“汇福HOPE FULL及图”、第33300411号“汇福 汇聚植物精华·福送四海万家 滴滴汇福 家家幸福 HOPEFULL及图”、第15439897号“金汇福”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29类“食用油脂;食用酪蛋白;人食用蛋白质”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在生产原料、加工工艺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不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食用油脂”商品上的“汇福HOPE FULL及图”商标经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曾获得《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该商标不近似,被异议长沙商标注册使用应不致误导公众,亦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其在先商号权,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号不属于相同或基本相同情形,不能认定相关公众会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相联系进而侵犯其商号权。异议人称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但异议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异议理由。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2939072号“财福汇”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