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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970398号“珍妮聪明小熊”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本文来源:http://www.mctm.net 本文作者:长沙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23-10-29
长沙商标注册中心最新报道第65970398号“珍妮聪明小熊”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异议人深圳市珍妮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杨赐梅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11期《商标公告》第65970398号“珍妮聪明小熊”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珍妮聪明小熊”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果;面包;甜食”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7084643号“JENNY BAKERY COOKIES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巧克力;糖”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部分商品虽属于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上存在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7852782号“珍妮饼家”、第19276140号“珍妮糕点”、第28390896号“珍妮曲奇”、第37823984号“珍妮”、第22947718号“JENNY COOKIES”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咖啡;冰淇淋”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其在先使用商标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等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5970398号“珍妮聪明小熊”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湖南商标注册商标无效。